編號:公招- (寶投交通公司)
出租方 基本情況 |
出租方名稱 |
深圳市寶投交通發展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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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物業地址 |
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福永車站客運大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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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物業基本信息 |
出租面積 |
招租面積:2888.22㎡(四樓面積:1200.3㎡,五樓面積:853.6㎡,六樓面積:834.32㎡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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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用途 |
商業、辦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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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期限 |
5年(含裝修免租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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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租期限 |
3個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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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底價 |
人民幣30元/月/m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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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遞增幅度 |
從合同簽訂后,第二年開始,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礎上遞增3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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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物業 使用情況 |
空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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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允許 聯合承租 |
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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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1.無優先承租權; 2.物業管理費:3元/月/m2; 3.其他詳見招租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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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方式確定 |
公告期滿,如征集到不少于2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|
現場公開競價;逐輪公開報價,價高者中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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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期滿,如只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|
有兩種方式:1.由集團業務分管部門及公司業務分管領導參與談判,經集團批準后,可以不低于招租底價直接出租;2.終止公開招租行為,重新招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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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注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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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租方 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|
1、競價人須為在中國大陸境內(不包含港、澳、臺地區)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,注冊資金一千五百萬以上,并未納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失信被執行人名單; 2.競價人承諾有良好的信譽,沒有受到政府相關部門責令停產、停業的行政處罰或財務被接管、凍結、破產的狀態; 3.競價人承諾有良好的履約能力,無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(如欠租、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等); 4.競價人承諾禁止在本物業內存放危險化學品、易燃易爆、放射性危險物品;禁止在本物業內從事小型加工、電鍍、污染、噪音、粉塵模具、印刷、家俬制造等行業; 5. 租賃期間,承租方必須自行經營,嚴禁分租轉租。本次招租不接受聯合體竟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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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截止時間 |
2024年 6 月 20 日9:00起至2024年 7 月 3 日18:00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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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事項 |
1.招租時招租面積以項目簡介表為準。請承租方務必自行實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現狀。競標人一旦參加競標,即表明已了解和認可所招租房屋品質、權屬情況及其他瑕疵。 2.出租物業以現狀移交,雙方確認后,承租方入場需進行二次裝修的,裝修設計方案需經過出租方、消防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后方可實施。并自行向有關部門申報及處理裝修中出現的問題,裝修工程完工后,出租方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,合格后方可使用;嚴禁加建違法建筑,一經發現終止合同。本招租項目主體已通過消防驗收,承租方因二次裝修未通過消防審核,導致無法營業,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。 3.若做餐飲行業,需要自行改造排污、排煙相關設施設備,并提供環保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。 4.承租方須承諾,若政府征用、收回或城市舊改、更新需拆除租賃房屋的,雙方均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且無需給予對方任何賠償,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解除,承租方不得破壞裝修后的設施設備,承租物業內不動產、已形成附合的裝修裝飾物歸屬招租方所有,一般動產(主要設施設備、大型公共配套設施設備除外)、未形成附合的裝修裝飾物歸屬承租方所有,承租人可予以拆除,但不得造成房屋毀損,出租人同意利用的,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。雙方應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辦結物業交接手續。 5.1.該房屋租金不含乙方因使用出租房屋產生的水電費、衛生費、垃圾清運費等其他費用。2.水電費采用代收代繳方式,依據抄表計量,按政府實時定價標準收取,如供水供電部門收費標準有所調整,則根據調整后的標準進行代收代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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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租單位(招租代理)及聯系方式 |
名稱 |
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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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人 |
龍工、龔工 |
聯系電話 |
0755-23599844、0755-277583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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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地址 |
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湖濱東路40號(區財政局對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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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址 |
https://ba.szggzy.com/home/index.html |
深圳市寶投交通發展有限公司
2024年 6 月 19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