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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方 基本情況 |
出租方名稱 |
深圳市寶路華寶龍運輸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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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物業地址 |
深圳市龍華新區大浪街道龍觀西路2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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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物業基本信息 |
出租面積 |
招租面積: 4080.04㎡ (其中:靠近布龍路西側一層商鋪180.62㎡,2層整層1400.1㎡,3層整層1400.10㎡,四層整層1099.22㎡,建筑面積總計4080.04㎡,另有靠近布龍路側部分停車場作為物業配套使用,不再另行收費(除去預留消防通道面積,約能停放15~20臺小轎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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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用途 |
商業或公寓(允許酒店式公寓對外經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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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期限 |
出租期限:9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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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租期限 |
3個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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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底價 |
商業、公寓21.5元/月/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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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遞增幅度 |
從合同簽訂的第二年起,租金每年遞增1.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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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物業 使用情況 |
空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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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允許 聯合承租 |
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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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1.該房屋為合作建房,合作方深圳市雙盛華實業有限公司為水電、電梯管理方; 2.物業管理費每月6元/㎡(由合作方深圳市雙盛華實業有限公司收取); 3.水費6元/噸(由合作方深圳市雙盛華實業有限公司收取); 4.電費1.5元/度(由合作方深圳市雙盛華實業有限公司收取); 5.無優先承租權; 6.其他詳見招租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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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方式確定 |
公告期滿,如征集到不少于2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|
經公開招租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報名者,按規定程序進行公開競價。如公開競價后,租金價格為原招租底價的,由招租人決定,可直接終止公開招租行為,重新進行公開招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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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期滿,如只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|
經公開招租只有一個符合條件的報名者,由招租人決定招租程序,程序有以下兩種方式:1、由上級直管企業業務分管部門以及公司業務分管領導參與協議談判,經直管企業批準后,可以不低于招租底價采用直接出租方式,并按規定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方可實施。2、直接終止公開招租行為,重新進行公開招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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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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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租方 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|
1、競價人為在中國大陸境內(港澳臺地區除外)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,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; 2、競價人承諾有良好的信譽,沒有受到政府相關部門責令停產、停業的行政處罰或財產被接管、凍結、破產的狀態;競價人承諾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,無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(如欠租、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等)。(提供相關承諾函并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)。 3、競價人承諾不得在租賃物業內有違法亂紀的行為,不得生產、經營或儲存危險化學品、易燃易爆等高危產品;不得用于粉塵涉爆作業車間;不得從事“黃賭毒”、制假、傳銷、非法行醫等違法犯罪行為,生產經營中產生的污染、噪音必須符合環境保護要求;消防、治安、環境衛生等指標必須達到國家規定標準。(提供相關承諾函) 4、競價人報名時需提供針對本項目的詳細規劃運營方案,包含但不限于公司簡介、租賃定位、各樓層業態規劃、規劃運營(須明確承租物業具體經營內容,不得有轉租分租情形)等內容。本物業不允許轉租分租,規劃運營方案中經營各類型事項必須符合競價人經營許可要求,招租人將對規劃運營方案進行實質性審查,招租人有權拒絕不符合招租需求的競價人參加本項目的競租。 5、競價人須承諾一旦中選,如后續經營過程中出現轉讓、轉租或分租行為的,招租人有權終止合同,并不退還租賃保證金。如招租人發現競價人存在以上情況則有權取消其競價或中選的權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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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截止時間 |
2024 年 11月 11日至2024年11月22日 18時00分00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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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事項 |
1. 物業現處于空租狀態,以物業中租后實際移交的狀態為準。 2. 承租方進行二次裝修的,需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,獲批后實施,裝修方案不得損害建筑物承重結構,不得鑿拆現有墻體,不得改變該物業主體結構或破壞物業外觀,且需符合消防和安全生產的要求,獲得消防等部門審核通過。 3. 租賃期間,如發生政府征用、收回、拆除租賃房屋或租賃房屋納入城市更新范圍的情形,出租方有權無條件解除本合同,承租方不能因此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賠償或補償要求。但應提前書面通知承租方,并給予承租方合理的搬遷時間,承租方應在收到出租方書面通知的10天內無條件搬離租賃物業,如承租方以各種理由不按規定期限搬離租賃物業,視作承租方根本違約,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,不予退還保證金,并要求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、經濟責任。 4. 該房屋為合作建房,合作方深圳市雙盛華實業有限公司為水電、電梯管理方。 5. 2-4樓僅允許使用1號電梯上落; 6. 入戶照明電線規格6平方毫米,如承租方需要額外增加用電量,可通過出租方向供電部門申請增容,并承擔用點增容的全部費用,若因承租方需要更換電梯,由承租方負責安裝并承擔全部費用。出租方收回物業時,承租方安裝的變壓器和電梯無償歸出租方所有。 7. 如房屋經檢測發現存在主體結構質量問題時,承租方無條件配合出租方進行房屋安全整改(包括場地清場等工作)。 8. 租賃期間,如果租賃物業被列入深圳市十四五規劃,承租方須無條件配合我司及政府項目實施工作。 9、該大樓為合建房,整棟大樓由合建方實際管理,承租人需要電量擴容或者加裝電梯,需與合建方溝通協商,如協商未獲得通過,業主方不承擔任何責任。競價人應當充分評估項目風險,一旦中選,不得以物業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或其他任何補償或賠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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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租單位(招租代理)及聯系方式 |
名稱 |
深圳市寶路華寶龍運輸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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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人 |
龍經理、龔經理 |
聯系電話 |
0755-23599844、0755-277583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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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地址 |
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湖濱東路40號(區財政局對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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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址 |
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(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)網站:https://ba.szggzy.com/ |
深圳市寶路華寶龍運輸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8日